「生煤管制自治條例」 台中市議會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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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會今天三讀通過「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自治條例公布日起,大型污染源如台中火力發電廠,4年內須減少生煤使用量40%。依據三讀通過的條文,自該自治條例公布日起,台中市不再核發新設固定污染源生煤或使用石油焦許可證;至於已核發使用許可證且符合環保局規定者,須配合每一年重新檢討...
台中市議會今天三讀通過「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自治條例公布日起,大型污染源如台中火力發電廠,4年內須減少生煤使用量40%。依據三讀通過的條文,自該自治條例公布日起,台中市不再核發新設固定污染源生煤或使用石油焦許可證;至於已核發使用許可證且符合環保局規定者,須配合每一年重新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