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人、極度失智…醫不醫可預做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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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自主權利法 3年後上路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法」,三年後上路,屆時年滿廿歲民眾就可以預立醫療決定,一旦遇上重症末期、不可逆的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等情況時,是要接受或拒絕醫療,執行病人決定的醫師無需負刑事與行政責任。...
病人自主權利法 3年後上路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法」,三年後上路,屆時年滿廿歲民眾就可以預立醫療決定,一旦遇上重症末期、不可逆的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等情況時,是要接受或拒絕醫療,執行病人決定的醫師無需負刑事與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