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權利法》三讀 落實拒絕醫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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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病人尊嚴、落實病人拒絕醫療權,立法院院會今晚三讀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未來滿20歲民眾可以預立「醫療決定」,當未來若病況經專科醫師、緩和醫療團隊確診為末期病人、處於不可逆轉的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醫師可以按照病人預先擬好的醫療決定,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或灌食,並不負刑...
維護病人尊嚴、落實病人拒絕醫療權,立法院院會今晚三讀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未來滿20歲民眾可以預立「醫療決定」,當未來若病況經專科醫師、緩和醫療團隊確診為末期病人、處於不可逆轉的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醫師可以按照病人預先擬好的醫療決定,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或灌食,並不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