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男子撿到悠遊卡租UBike 白騎641小時被起訴

未署名

路上撿到悠遊卡千萬不要據為己有使用,更別拿去租借UBike,否則將涉及刑法罪責。台北市鄭姓男子拾獲他人悠遊卡,不只據為己有,還拿去租借UBike,白白騎了641小時,台北地檢署依「詐欺得利」及「侵占遺失物」等罪起訴鄭姓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