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LINE群組罵人沒指名道姓 仍犯公然侮辱

未署名

49歲張姓婦人借給友人12萬元,事後討不回來,憤而在該名友人LINE的個人動態消息留言辱罵,被判5000罰款。張婦認為留言沒有指名道姓,但法官仍認為張婦行為足以貶損他人名譽,仍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款。《聯合報》報導,張婦庭訊時主張留言沒有指名道姓,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