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軍情局上校當共諜 重判18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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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上校羅奇正遭中國吸收擔任共諜,歷審均判無期徒刑,高等法院更二審時,羅奇正自白間諜犯行,最高法院考量羅男犯後態度良好,維持更二審見解,依陸海空軍刑法第17條「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判處18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沒收美元12萬5千元和港幣105萬多元犯罪所得,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