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由時報報導自由時報新北電扶梯意外 警方:若提告依法辦理未署名2015/11/12 22:47#手扶梯5 家 · 16 篇#過失傷害1 家 · 3 篇#電扶梯4 家 · 5 篇新北市警局海山分局表示,今天初步瞭解新北市政府電扶梯案發經過,研判為意外事件,但若家長堅持對綁鞋帶的學生提告,警方仍會以過失傷害受理,因學童都僅受輕傷,加上綁鞋帶學生非蓄意,後續過失責任仍待進一步釐清。...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506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