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酒駕三犯畢業規定 台中地檢略修改放寬

未署名

台中地檢署表示原本5年內酒駕3犯畢業(入監),第三犯一律入監的規定,今年初略有修改,第三犯與前次事隔超過3年,且未肇事,且在檢方傳喚執行時附上醫師證明沒有酒癮、或正戒斷中者,執行檢察官可准予易科罰金,從今年初起已逾兩百人因而未入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