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遭金溥聰逆轉勝 馮光遠:很好奇判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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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馮光遠與總統府資政金溥聰官司出現逆轉,今日高院民事庭判決馮光遠敗訴,須賠償金溥聰100萬元,並在四大報頭版登報道歉1天。馮光遠日前表示,金溥聰與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還用「蠢材、賤貨、下三濫」等字批評金,讓金溥聰告馮光遠誹謗、公然侮辱罪,求償2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高等法院認為馮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