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也有責任!色運將性侵醉女 車行連帶賠120萬

未署名

半工半讀的19歲女大生到台北市信義區知名夜店NEO19參加慶生,玩到凌晨喝茫後,搭夜店外排班計程車回新北市住處,不料色運將蔡嘉祥見她酩酊大醉,竟路邊停車在後座性侵她,蔡男已被依乘機性交罪判3年半定讞,民事部份,儘管靠行的聖心交通公司辯稱乃蔡男個人犯罪行為,且女大生不應在夜店酒醉至不醒人事,也有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