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李全教涉賄案審理超過半年 賴清德籲法院速審

未署名

針對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涉議員及議長「雙重賄選」案,市長賴清德今日向高等法院與台南地院喊話,依選罷法第127條及民事訴訟法37條,一審應在6個月完成,法院已違反規定,他籲請法院儘速審理,否則將來地方選舉,涉賄議長在不當取得權力行使過程中,都以聲請法官迴避手段拖延干擾,無形中助長地方黑金政治,法院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