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被害人協會促修法 隨機殺死無辜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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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理事長趙惟漢、副理事長劉承武等上午到立法院拜會院長王金平,希望立院增訂刑法第271條之1,把「隨機殺死無辜被害人」列為人權兩公約所記載的「最嚴重犯罪」,得處死刑。協會表示,北市國小女童在校園遭割喉命案引全民公憤,民間出現要求將凶嫌龔重安判處死刑的聲浪,但依據我國已簽訂立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