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立院三讀通過 生鮮、易腐敗等商品不適用7天鑑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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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會今早三讀通過「消費者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正條文明定,通訊交易中,部分商品將不可列入7天鑑賞期之列,並授權行政院訂定適用的特殊產品,諸如生鮮、易腐敗食品、APP等產品可能入列。現行消保法規定,民眾透過網路、電視頻道等管道購買的產品,可在收到商品後7天內退回,且不必說明理由或負擔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