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急匯32億到法國 北院怒指惡意脫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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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合議庭查出,RCA案爆發後,RCA公司87年7月間及88年1月間,先後將32億餘元巨額資金從台灣匯至法國的國外銀行,已產生公司規定,公司資本顯著不足承擔債務等情形,RCA及控股公司顯有惡意脫產、逃避債務情形,因此根據公司法的「揭穿公司面紗原則」,判決RCA及控股公司賠償。...
北院合議庭查出,RCA案爆發後,RCA公司87年7月間及88年1月間,先後將32億餘元巨額資金從台灣匯至法國的國外銀行,已產生公司規定,公司資本顯著不足承擔債務等情形,RCA及控股公司顯有惡意脫產、逃避債務情形,因此根據公司法的「揭穿公司面紗原則」,判決RCA及控股公司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