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院政令宣導片 文化部:有必要,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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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觀傳局長簡余晏日前表示,民眾進戲院看電影前,先觀看政令宣導片的規定已不合時宜,已發函給文化部,呼籲修改相關條文,文化部長洪孟啟今(23日)表示,政令宣導片仍有必要,目前傾向保留。根據1983年公佈施行的《電影法》,電影開始前至少要播映3分鐘的政策宣導片,否則將罰6到60萬或停業5至10天,簡余...
台北市觀傳局長簡余晏日前表示,民眾進戲院看電影前,先觀看政令宣導片的規定已不合時宜,已發函給文化部,呼籲修改相關條文,文化部長洪孟啟今(23日)表示,政令宣導片仍有必要,目前傾向保留。根據1983年公佈施行的《電影法》,電影開始前至少要播映3分鐘的政策宣導片,否則將罰6到60萬或停業5至10天,簡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