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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修法通過:網紅、直播主廣告不實,最高可罰 2500 萬!

來源 聯合新聞網

官員說即使網紅不是賣家而是代言,雖然他不是廣告主,但在公平交易法上仍是薦證者的身分,也須與廠商同負連帶賠償之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