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 用違「港版國安法」當理由 罷捷團體:筆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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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開高雄市議員黃捷罷免公告,仔細看罷免理由書當中第五點指黃捷「違法介入港暴進行物資募集,對中態度嚴重雙標」,違反國安法第21條,引發議論。罷捷團體發言人徐尚賢說,「我們所說黃捷違法的是中華民國國安法第2-1條,是筆誤的狀況,我們接受我們所犯的錯誤。...

翻開高雄市議員黃捷罷免公告,仔細看罷免理由書當中第五點指黃捷「違法介入港暴進行物資募集,對中態度嚴重雙標」,違反國安法第21條,引發議論。罷捷團體發言人徐尚賢說,「我們所說黃捷違法的是中華民國國安法第2-1條,是筆誤的狀況,我們接受我們所犯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