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明起不得散布選舉民調 高市選委會:臉書、LINE轉傳也會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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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選委會指出,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2項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也不能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高市選委會也舉例,包括電視或報章雜誌新聞報導內容、節目主持人或來賓講述內容,或者平面媒體專欄文章內容,涉...

高市選委會指出,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2項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也不能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高市選委會也舉例,包括電視或報章雜誌新聞報導內容、節目主持人或來賓講述內容,或者平面媒體專欄文章內容,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