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韓國瑜再提聲請停止罷免遭駁回 法院原因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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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說明如下:(一)聲請人未待訴願機關作成決定,即向本院聲請停止執行,程序上欠缺權利保護之必要:原處分早於109年4月17日即已作成,依選罷法第87條第1項規定,罷免案之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20日起至60日內為之,可知系爭罷免案至遲應於109年6月16日前投票。...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說明如下:(一)聲請人未待訴願機關作成決定,即向本院聲請停止執行,程序上欠缺權利保護之必要:原處分早於109年4月17日即已作成,依選罷法第87條第1項規定,罷免案之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20日起至60日內為之,可知系爭罷免案至遲應於109年6月16日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