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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還權於青年!高中生爭取「18歲公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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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還權於青年!高中生爭取「18歲公民權」(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民視新聞網

高聲呼籲,民法成年年齡20歲,應該下修為18歲,民進黨立委、民團以及學生都站出來。對此鼓山高中學生葉柏廷重申:「我們學生想倡議一些社會議題的時候,不論是環保國際議題或社會議題,集會遊行法第十條規定,不論是負責人代理人甚至是糾察員,都必須年滿20歲才能處理,導致未滿20歲的青年,在做這件事情過程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