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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王淺秋質疑罷韓偷跑 中選會:無明定「連署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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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王淺秋質疑罷韓偷跑 中選會:無明定「連署期間」(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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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淺秋質疑根據選罷法第75條規定,就任未滿一年是不得罷免的,應要滿一年後才能啟動罷免程序,也就是今天之後才能開始啟動,但罷韓團體卻在今天之前就完成。對於王淺秋的質疑,中選會回應,內政部在函復中選會詢問時指出,選罷法規定提議領銜人應於公職人員就職滿一年後始得檢附罷免提議書等資料,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