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香港機場被捕!疑法庭搞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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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之前因為621示威者包圍警總事件,被香港警方以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拘捕,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但每星期需2次到警署報到,並且必須遵守宵禁,不准踏進警總一帶,但法庭允許前往外地出席早已安排的演講、會議等,包括日前來台、之後將前往...

黃之鋒之前因為621示威者包圍警總事件,被香港警方以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拘捕,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但每星期需2次到警署報到,並且必須遵守宵禁,不准踏進警總一帶,但法庭允許前往外地出席早已安排的演講、會議等,包括日前來台、之後將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