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新聞網

護照外文姓名規定放寬 閩南、客家、原民等語言音譯都能用

未署名
護照外文姓名規定放寬 閩南、客家、原民等語言音譯都能用(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民視新聞網

為了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外交部於8月9日修正公布「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14條,將護照外文姓名音譯的規定修正為「國家語言」。在此之前,護照的外文姓名音譯多以國語音譯為主,在「護照條例施行細則」修正通過之後,閩南、客家、原住民等語言的逐字音譯,都可在護照上使用,使台灣各固有族群有同等使用其族群語言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