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紀元報導大紀元金管會助打詐 金融業者不配合最重罰千萬未署名2024/5/9 22:07#亞洲6 家 · 436 篇#台灣30 家 · 785 篇#金管會17 家 · 58 篇行政院在9日通過「打詐新四法」的立法跟修正,採源頭管制,金管會說,如果業者未提供照會者相關資訊、未保存資料或交易紀錄、未配合建立聯防通報機制等,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罰鍰提高5倍。...https://www.epochtimes.com/b5/24/5/9/n142448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