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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三讀 進口非法魚貨最重罰3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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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接軌國際漁業規範,立法院會23日三讀通過《遠洋漁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涉及非法、未報告或不受規範漁撈作業的漁獲物或漁產品,不得進口,違法者將處新台幣6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罰鍰,累犯者最高處900萬元以上4500萬元以下罰鍰,且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