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港快必煽動文字案上訴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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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被指於2020年擺街站時發表「光時」等言論,經審訊後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項罪名成立,被判入獄40個月。譚得志不服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7日)早被上訴庭駁回,本案結果料將影響《立場新聞》等煽動案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