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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實消防法 罰千萬 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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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屏東縣明揚大火,造成民眾及消防人員重大傷亡,行政院會11月30日通過《消防法》修正草案,明定儲存化學品倉庫及場所應常時備置消防搶救用必要資訊,火災時如未指派專責人員提供相關資訊,最高可罰1千萬元;此外,也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強化工廠負責人申報危險物品責任、減少意外災害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