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治檔案條例初審 關鍵條文送黨團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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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3日初審通過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在場的立委、官員意見不一,因此有些保留、有些通過,全案須交由黨團協商。保留的條文有國家機密檔案至遲應於屆滿四十年解密,通過的條文有政治檔案未列密等或已解除機密者,不得改列或重新核定為機密檔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3日初審通過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在場的立委、官員意見不一,因此有些保留、有些通過,全案須交由黨團協商。保留的條文有國家機密檔案至遲應於屆滿四十年解密,通過的條文有政治檔案未列密等或已解除機密者,不得改列或重新核定為機密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