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中國銀行逾37年不准來台定居 中配告贏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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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籍劉姓女子2013年與我國周姓男子結婚後,2017年取得長期居留證,但她後來欲申請在臺定居時,內政部考量她曾在中國工商銀行工作逾37年,認定她曾任中國黨政軍職務而不予許可。劉女不服提告,法官認為內政部沒說明如何認定,判決撤銷原處分;可上訴。...
中國籍劉姓女子2013年與我國周姓男子結婚後,2017年取得長期居留證,但她後來欲申請在臺定居時,內政部考量她曾在中國工商銀行工作逾37年,認定她曾任中國黨政軍職務而不予許可。劉女不服提告,法官認為內政部沒說明如何認定,判決撤銷原處分;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