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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詐團帳戶洗贓款280萬 南投男辯找工作仍被判全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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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一名林姓男子,前年4、5月間將自己的銀行存摺、帳戶密碼提供給詐騙集團作人為頭帳戶,收取詐騙款項280萬元後即提領一空;他辯稱是為了找工作,自己也是求職詐騙被害人。但法官認為,林男不可能不知情,未保管好帳戶致生他人損失仍須賠償,因此判賠2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