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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謊當證據 台司法院、法務部意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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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2日審查「《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其中,司法院所提的第160條之1中新增「測謊之結果不得作為認定犯罪事實存否之證據」。對此,法務部認為不宜明定,不過司法院則認為有因為測謊結果而導致冤案的案例,所以才明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