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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案第四度不設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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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昨(4日)在fb發文稱,收到律政司司長發出的證書,要求案件不設陪審團,鄒坦言「不意外」。此亦為《港區國安法》下,繼「唐英傑案」、「民主派初選案」及「黎智英案」後,第四宗不設陪審團的案件。此前有兩宗案件的不設陪審團決定,分別遭司法覆核但不果及面臨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