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覓真:是誰剝奪了他們的信仰自由?

未署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三十六條:「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三十七條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三十九條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