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強制採驗毒犯尿液 憲法法庭判違憲
未署名
陳姓男子2012年因吸毒被逮,當時警方依《刑事訴訟法》第205條之2,強行採集陳姓男子尿液,後來新北地院認為該規定中關於採取尿液部分之規定牴觸憲法,聲請解釋憲法。憲法法庭14日指出,該規定不符《憲法》正當法律程序等,應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最遲在屆滿2年時失其效力。...
陳姓男子2012年因吸毒被逮,當時警方依《刑事訴訟法》第205條之2,強行採集陳姓男子尿液,後來新北地院認為該規定中關於採取尿液部分之規定牴觸憲法,聲請解釋憲法。憲法法庭14日指出,該規定不符《憲法》正當法律程序等,應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最遲在屆滿2年時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