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北卡恢復法令 懷孕20週後禁止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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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北卡州的現行法律,婦女在懷孕20週 內可以墮胎,但在20週 後即被禁止,除非出現醫療緊急情況。醫療緊急情況的定義為 「根據合理的醫療判斷,孕婦的醫療狀況使其必須立即墮胎才能保住性命,或者拖延會造成身體主要功能嚴重受損和無法挽回的風險,這些不包括任何心理或精神上出現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