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業場所淪集合住宅公安死角 違規案逾七成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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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依《建築法》授權訂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定期辦理公共安全檢查及簽證,並自1997年起逐步施行,由營建署考核。但審計部調查,因未能落實執行,且缺乏對停業場所明確規範,導致重大公安事件持續發生,亟待改善。...
內政部依《建築法》授權訂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定期辦理公共安全檢查及簽證,並自1997年起逐步施行,由營建署考核。但審計部調查,因未能落實執行,且缺乏對停業場所明確規範,導致重大公安事件持續發生,亟待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