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鍾偽造勞動時數獲輕判 南高分檢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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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因炒作自家公司股票於2011年遭判刑1年,易服社會勞動2,196小時,卻勾結時任臺南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偽造勞動紀錄。一審將翁判刑2年2月,二審改判1年10月,臺南高分檢認為量刑明顯失衡、與人民生活脫節,因此提起上訴。...
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因炒作自家公司股票於2011年遭判刑1年,易服社會勞動2,196小時,卻勾結時任臺南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偽造勞動紀錄。一審將翁判刑2年2月,二審改判1年10月,臺南高分檢認為量刑明顯失衡、與人民生活脫節,因此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