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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變更經營權未送審 台經部:應遵守台灣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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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蘋果新聞網》是港資在台分公司,變更經營權、涉及陸資等,應先向經濟部商業司及投審會申請。對於台灣《蘋果》8日宣布找到買家,且已完成交接,商業司10日表示,案件還沒送進商業司,會去了解狀況。投審會提醒,私底下做交接應該不行,應依法完成所有程序。文化部則表示,將密切配合有關部會後續審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