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借人頭給違法中資最重罰2,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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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核心關鍵技術外流,立法院院會20日三讀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規定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的人員,若未經審核許可前往中國,最重罰1,000萬元;另外,若民眾出借人頭給中資企業,助其掩飾身分違法來台投資,最重罰2,500萬元。...
為防止核心關鍵技術外流,立法院院會20日三讀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規定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的人員,若未經審核許可前往中國,最重罰1,000萬元;另外,若民眾出借人頭給中資企業,助其掩飾身分違法來台投資,最重罰2,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