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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藥酒拒酒測罰鍰 查封房產持分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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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南港區從事油漆工作的李姓義務人,因於109年及110年間連續拒絕酒測而遭警方開單舉發2次,第1次經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下稱臺北交裁所)裁罰新臺幣(下同)18萬元,第2次因於5年內再犯而被重罰36萬元,合計裁罰54萬元,因而被查封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