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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煽惑參與六四集會 鄒幸彤罪成與另案共囚2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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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因在網上及《明報》發表文章,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裁判官陳慧敏昨日於西九龍法院裁定鄒幸彤罪成,判囚15個月,其中10個月與2020年六四集會案的刑期分期執行,即鄒幸彤的總刑期為1年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