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台交通部修法 事故紀錄至少保存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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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臺鐵事故頻傳,若發生行車事故,鐵道局及運安會事後會調閱相關畫面做調查,但卻曾發生畫面紀錄「消失」事件,對此,立委要求修法明定紀錄保存。因此,交通部1月3日公告修正《鐵路行車規則》,明定列車的行車運轉、列車監控及維修保養的紀錄,應有效保存至少3個月以上;若涉及重大行車事故,則應保存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