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師與國中女生交往逾矩 賠償120萬終身不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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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某國中數學老師郭男與未成年女學生交往,並發生性行為、拍攝不雅照,遭校方解聘後通報為終身不得聘任人員。新北地院審酌,郭男犯行雖未違反對方意願,但已危及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考量他坦承不諱,也與家長和解,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2年、緩刑5年。...
新北市某國中數學老師郭男與未成年女學生交往,並發生性行為、拍攝不雅照,遭校方解聘後通報為終身不得聘任人員。新北地院審酌,郭男犯行雖未違反對方意願,但已危及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考量他坦承不諱,也與家長和解,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2年、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