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紀元報導大紀元交通違規項目明定46種可檢舉 台立院初審通過未署名2021/10/7 20:54#亞洲8 家 · 525 篇#台灣36 家 · 1420 篇#檢舉11 家 · 22 篇#交通17 家 · 90 篇#違規12 家 · 45 篇#舉發2 家 · 2 篇為限制惡意與連續檢舉行為,立法院交通委員會7日初審通過,明定民眾可檢舉的46種交通違規項目,包括駕駛人危險駕駛,在交岔路口等地點違停等,且同一違規行為時間未逾6分鐘,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以舉發1次為限。...https://www.epochtimes.com/b5/21/10/7/n132883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