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霄國有土地遭占用 監院糾正苗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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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1984年間與臺穩貿易公司合作開發130公頃的通霄海埔新生地,因開發失敗致部分土地遭長期占用;縣府雖於2012年間提出67.58公頃的「通霄海水養殖專業區」計畫,卻因相關部門消極開發而使土地持續閒置迄今。監察院糾正苗栗縣政府、國產署、林務局及漁業署。...
苗栗縣政府1984年間與臺穩貿易公司合作開發130公頃的通霄海埔新生地,因開發失敗致部分土地遭長期占用;縣府雖於2012年間提出67.58公頃的「通霄海水養殖專業區」計畫,卻因相關部門消極開發而使土地持續閒置迄今。監察院糾正苗栗縣政府、國產署、林務局及漁業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