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收賄案 纏訟9年遭判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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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連任4屆立法委員的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於任職立委期間涉嫌收受地勇公司負責人新臺幣6,300萬元賄賂,協助地勇公司爭取由中鋼持股的中聯公司轉爐石契約及其下游中耀企業的爐下渣契約;高等法院更一審上月審結,判他4年10個月、褫奪公權5年,仍可上訴。...
曾連任4屆立法委員的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於任職立委期間涉嫌收受地勇公司負責人新臺幣6,300萬元賄賂,協助地勇公司爭取由中鋼持股的中聯公司轉爐石契約及其下游中耀企業的爐下渣契約;高等法院更一審上月審結,判他4年10個月、褫奪公權5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