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產學創新條例三讀 允產學合創研究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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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14日三讀通過《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開放國立大學與企業共同創立「研究學院」,以創新專法方式,提供較具彈性的法規環境。對於民間團體擔憂中資竊密疑慮,附帶決議要求,學校申請設立研究學院,不能跟中資企業合作,合作企業資金也不能為中資。...
立法院14日三讀通過《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開放國立大學與企業共同創立「研究學院」,以創新專法方式,提供較具彈性的法規環境。對於民間團體擔憂中資竊密疑慮,附帶決議要求,學校申請設立研究學院,不能跟中資企業合作,合作企業資金也不能為中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