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社宅弱勢保障比率提高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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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6日初審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將社會住宅提供弱勢者的比率,由現行的30%提高到40%;而為鼓勵屋主釋出空屋給申請租金補貼的民眾、投入社宅包租代管,草案也將租金收入免稅額度由現行每屋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1萬元,提升至1.5萬元。...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6日初審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將社會住宅提供弱勢者的比率,由現行的30%提高到40%;而為鼓勵屋主釋出空屋給申請租金補貼的民眾、投入社宅包租代管,草案也將租金收入免稅額度由現行每屋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1萬元,提升至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