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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大同股票不法獲利32億 台主嫌遭重判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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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院審理大同公司炒股案,合議庭認定主嫌臺商鄭文逸、共犯張湘羚、股市作手鄒興華、金主林振興等4人操縱大同股價,破壞證券市場交易機制,使大同股價悖離市場機制;犯罪所得高達31億元。24日依違反《證交法》中「高買低賣證券罪」重判鄭文逸13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