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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拒領資遣費 員工申訴勞工局倒領10萬 老闆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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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有一名餐飲店老闆,解雇了任職不到4個月的新進員工,因為盤點下單頻頻出錯,導致影響營運,依勞基法,資遣費是五千六百元,被資遣的員工卻要求要兩倍,當下拒收資遣費,沒想到事後投訴勞工局,指控老闆三十天內未給資遣費,老闆擔心被處一百五十萬罰鍰,被迫多付出十萬元資遣費才達成和解。...